更新时间:2023-09-14 15:31:44
离婚把孩子判给男方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孩子应年满2周岁,其次男方的条件更好,更适合抚养孩子;如果孩子未满2周岁的,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不宜和孩子共同生活的,孩子也可以判给男方。
夫妻离婚,孩子若不满两周岁,要判给男方要满足的条件: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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