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09 09:28:35
我们都知道,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归房屋所有人所有。不过现在二手房交易市场火热,有些房子可能经过了几手专卖,在这种条件下,房子拆迁赔偿给谁呢,其实这也要针对不同的情况来讲。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详细了解相关内容。
第一、购买的房屋还没有进行过户,进行征收补偿款如何处理?
当我们的房屋遇到征收时,被征收的房屋是已经进行交易但还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其实,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这样我们可以推断出:房屋征收的补偿对象为房屋所有权人。
第二、被征收房屋已经买来居住多年,补偿款如何处理?
在这个问题上,要注意的是,房屋已经买来多年,并且买方已经支付了购房款,这个房屋对于买方来说,已经是生活的主要依赖对象,形成了社会观念上的认同。虽说没有获得房屋产权,进行登记过户,补偿款如果直接补偿给卖方也是不公平的。如果卖方已经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也不要担心,买家可通过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提起诉讼,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在此提醒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的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必须签订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具备房屋产权变更条件的,应当及时变更物权登记,防止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