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29 16:56:58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黄一帆 近年来,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后,由于子公司业绩不达标等因素可能就此引发的双方间剧烈冲突,在A股资本市场屡见不鲜。
记者独家获悉,远东股份(600869.SH)50多名相关人员在9月12日前往控股子公司圣达电气有限公司(简称“圣达电气”),希望与原总经理李民进行交接。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上述交接未果,双方甚至产生肢体冲突。9月16日,双方在交接问题上依然未能达成一致,再次产生了冲突。
此前,远东股份在9月4日发布公告称,6月12日董事会已通过相关议案,李民不再担任圣达电气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后己解除劳动关系),由蒋承志担任圣达电气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并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但公告并未透露李民被免职原因。
记者辗转了解到,远东股份与圣达电气原法人、总经理李民之间的矛盾爆发已近一年。
记者联系圣达电气所在地泰兴市虹桥区委书记成文蔚,他表示,“听说主要是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有些矛盾。现在双方关系又稳定下来了。”
交接未果
“我们按照此前报备,12日上午10点15分左右到达泰兴集合点,及时与成书记和杨主任当面沟通。”远东股份方面人士告诉记者,“按照领导要求,下午与原圣达电气管理层李民、杨吉林进行了交流。”
成文蔚表示,“我们组织双方坐下来沟通,并未参与和介入”。
但因在核心问题即公司经营管理权上存在分歧,引发双方肢体冲突。随后,警车到达现场,将远东股份三名人员以及圣达电气方面两名人员带离现场并调查取证。下午四点半左右,两名人员将圣达电气工地大门用角钢封堵。
此前,远东方面曾就李民涉嫌职务侵占、伪造使用公章、破坏生产经营等问题,多次向圣达电气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记者向远东股份方面了解到,截至目前,李民未被立案。
记者在联系远东股份后,公司方面提供了一份8月30日递交的《圣达电气有关诉请专项汇报》。汇报要求对李民等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并允许远东股份相关人员进入圣达电气、行使法定管理权利。
圣达董事会罢免李民
2012年,远东股份收购李民、杨吉林等5名自然人所持有的圣达电气30%股权并对圣达电气增资,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圣达电气60%的股权。后续经过多次交易,远东股份已投资/担保圣达电气约 7.5亿元。截至目前持有圣达电气75.05%的股权,而李民、杨吉林等分别持有圣达电气8%、7%的股权。
双方矛盾产生在去年。2020年,圣达电气拟以6~10元/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和计划上市。
远东股份告诉记者,此时,李民试图自身成为控股股东,且只愿 1元/股且需欠账,此时期间历经9个多月多方沟通无果。同时,远东方面发现,李民还涉嫌严重违规违法犯罪。
对此,李民表示,“全是假的,你所了解的都是胡编乱造的。”
就此,双方矛盾爆发。其后,远东股份方面解聘罢免了李民董事/总经理职务、陶炳贞总经理助理职务。
李民、董事杨吉林以2012年6名股东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及会议通知程序不合规为由发起“公司决议撤销诉讼”,近日其变更诉请为“股东会决议无效”。
远东股份方面表示,该协议早已终止,2019年3月29日全体股东共同签订了“增资协议”;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是任何公司的法定权利。
附:《圣达电气有关诉请专项汇报》
圣达电气有限公司(“圣达电气”)因李民(为公司 8%股权股东、原董事总经理现被依法解聘并解除劳动关系)、杨吉林(为公司 7%股权股东、董事)、陶炳贞(为公司 1%股权股东、原总经理助理现被依法解聘并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涉嫌侵占、挪用、受贿, 并且拒不履行公司合法合规决议、违法抢夺/刻制使用公章、暴力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等,使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远东股份/圣达电气已就相关情况向虹桥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等累计数十次口头和书面紧急汇报。现根据有关领导要求,我司再次提出以下书面诉请:
诉请一、对李民等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即予依法依规进行立案并查处。
诉请二、允许和协助远东股份相关人员进入其投资控股的圣达电气、行使法定管理权利。
1、圣达电气近 10年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仍巨额亏损,远东股份(2012年9月投资圣达,目前为公司 75.05%控股股东)为圣达电气生存发展,三年前仍决策投资铜箔项目,去年又投资二期,目前,已投资/担保约 7.5亿元,去年拟以6~10元/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和计划上市;而此时,李民欲成为控股股东且只愿 1元/股且需欠账,期间历经 9个多月沟通无果;同时,其还涉嫌严重违规违法犯罪,且其反复无常、仍毫无底线;远东股份不得不再向泰兴市委市府主要领 导等汇报后,依法依规、按照法定程序并依据 2019年所有股东共同最新签署的《增资协议》召开圣达电气股东会、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期间也修改过四次)、解聘罢免李民董事/总经理职务(后解除劳动关系)、解聘罢免陶炳贞总经理助理职务(后解除劳动关系)。而李民、杨吉林以早就失效的 2012年6名股东(其中3名早已全部转让股份并离职,已非公司股东)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及会议通知程序不合规为由恶意发起“公司决议撤销诉讼”, 拒不履行公司合法合规决议、仍以总经理自居、拒不交接工作、违法抢夺/刻制使用公章、挪用公司财产资源,使企业面临生死困境。
2、李民、陶炳贞、刘美华等煽动、组织、纵容少数员工/闲杂人员,暴力阻挠远东委派/委 托人员甚至银行工作人员等进入公司,暴力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同时,泰兴华辉铜业有限 公司(李民与其兄弟和杨吉林投资的公司)等长期违规与圣达电气关联交易,穷庙富方丈, 且恶意拖欠公司货款等;致使圣达电气已无法正常借贷融资、无法正常发放员工工资、无法正常生 产经营,加剧了矛盾冲突和不稳定因素,严重影响地方营商环境和形象。
诉请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及时协调尽快对李民、杨吉林恶意发起的撤销股东会决议诉讼依法判决,促进企业化解危机、健康发展,并依法依规追责追偿。
诉请四、继续履行 2020年圣达电气和虹桥园工业开发有限公司(“虹桥公司”)签署的设备租赁协议或尽快协调协商解决该事项。
特此汇报,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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