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29 16:57:35
小张所租赁的房子,租期快要到的时候,突然发现屋子里的空调坏了,诚实的小张向房东如实告知了这个情况。谁知道,房东却不客气地告知,需要小张将空调维修好了,才能退租,否则将在押金中扣除以上费用,小张为此深感委屈,那么依照法律,小张需要承担维修责任么?
正常情况下,根据租房协议约定,租客在交了房屋租金后,既享有租屋居住权,也享有房屋家具和相关电器的使用权,房屋租金也包含了房屋里面家具和电器的日常损耗费用。但是,假如租客在承租期间由于使用不当,造成出租房屋配套设施及家具、家电等物品的非正常损坏,租客应当遵守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因此,为明确责任,双方可在租赁合同上约定清楚,如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负责;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引起的,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
因此,关于电器使用损耗的问题,大家一定要在签订租赁协议前,就约定清楚,否则到了最后,处于小张这种状况时,很可能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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