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29 16:57:51
3月17日,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河源市2022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案例涉及考公培训退费、买房认筹金退款、摄影押金拒退还、奶粉无标识退款赔偿等,详情如下:
【案例一】培训机构退费难 消保介入获退款
2022年1月,缪女士在某教育机构报名考公笔面试协议班并支付18800元,该机构承诺考试不通过将退还17800元。2022年9月17日,缪女士因考试未通过向该机构提交退费申请,该机构承诺30-45个工作日内退还费用,但至今仍未退还,无奈之下投诉到河源市源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源城区消保委”)。经源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同意退款给消费者,消费者缪女士表示对此满意。
【案例二】裤子不合退换遭拒 消保介入助维权
2022年12月,张先生在某商业中心某品牌店购买了两条价值574元的裤子,后因其中一条裤子码数不合适,于是与商家协商退换,但遭到商家的拒绝,随后便投诉到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东新区分局。经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东新区分局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当天同意退款给消费者。
【案例三】买房缴纳认筹金 分局出面把钱退
2022年2月份,曾先生欲购买河源高新区某项目2栋的商品房,河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以3栋最先开盘,可以先锁定3栋的房号后转到2栋的理由,诱导曾先生缴纳了1万元购房“认筹金”。后开发商以换房需缴纳3000元的更名费、走审批流程、无法换房原价购买等多种手段,一直借故拖延不与曾先生签订认购书。曾先生便向开发商提出退回1万元的认筹金,但开发商以认购流程走完为由拒绝退款。接投诉后,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经核查,曾先生所述的情况属实。经高新区分局的工作人员多次努力与对方沟通协商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开发商退还消费者1万元认筹金。
【案例四】珠宝手链质量差 消保调解获更换
2022年12月,温女士在河源市源城某珠宝购买了一条价格为203元的手链,次日因手链出现断裂的情况,其便前往该商铺维修,在佩戴数日后手链再次出现断裂。温女士认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商家进行退货退款处理,但遭到商家的拒绝,于是便向河源市源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请求其帮助维权。源城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随即便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经过工作人员初步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商家同意为消费者更换同等价格的手链。
【案例五】预付充值无使用 消保助力把权维
黄女士2022年6月在河源市源城区某养生养发馆支付了价值298元五次的头疗服务及100元的推背定金。期间,黄女士仅接受了一次头疗服务,现向商家要求退费遭拒。市民对此表示不满,后投诉到河源市源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要求商家尽快退还其剩余的费用及100元定金。经源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商家退回剩余的费用及定金元给黄女士。
【案例六】新购电器有故障 协调维权获更换
2022年10月,黄女士紫金县某商业广场二楼电器专卖处购买了一个苏泊尔电饭煲,价格为658元。后使用电饭煲煲饭后出现不熟的现象,黄女士向商场反映无果,故对此表示不满,于是便向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要求商场为其更换或退费处理。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黄女士投诉后,随即便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了解。随后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协调,最终商家同意给消费者更换一个新的电饭煲。黄女士对此也表示满意。
【案例七】美容产品无效果 耐心协调获退款
2022年10月,廖女士在河源市某美容店消费了美容护肤项目,并购买了祛螨虫套餐产品,一共消费了6800元。市民使用产品后未获得美容效果,并出现脱皮干燥过敏现象。随即便向源城区市场监管局东埔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投诉。源城区市场监管局东埔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廖女士投诉后,便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了解。随后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协调,最终商家同意退款给消费者。
【案例八】摄影押金拒退还 调解成功获退款
2022年7月,叶女士在源城区某摄影店交押金300元免费拍照一套个人写真,当时摄影店承诺领取照片时退回费用。现摄影店以各种理由拒退还押金,随后消费者便向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埔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投诉。后经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埔市场监督管理所调解,组织双方进行协调,最终商家同意退还押金给叶女士。
【案例九】珠宝抽奖有“陷阱” 消保出面把权维
刘女士2022年1月来电反映:刘女士母亲陈某买菜回家途中被新开张的某珠宝店铺工作人员拉进店铺进行刮奖券并抽中了一等奖,工作人员告知购买店铺珠宝可立减1000元优惠。在工作人员的诱导下陈女士购买了一款和田玉吊坠+项链1520元,抵扣后并支付了520元购买。回家后其发现母亲购买的和田玉吊坠及项链不值该价格,且商家表示可随时以8.8折回收,刘女士要求回收时遭到商家拒绝并表示需一年后方可回收,向商家反映要求退货退款遭拒,对此表示不满,刘女士认为该商家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希望河源市东源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以下简称“东源县消保委”)出面协调。随后,东源县消保委还接到消费者张先生和罗女士的同一类型的投诉。
收到刘女士等3人来电反映后,东源县消保委高度重视,迅速会同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工作人员与投诉方、被投诉方取得联系,经调查刘女士等3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东源县消保委和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对珠宝店铺负责人进行了耐心细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店铺负责人表示立即改正,迅速与消费者协调解决纠纷,在工作人员的跟进下,珠宝店与刘女士等3人进行了友好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将刘女士等3人购买珠宝的货款1500多元全部退还,刘女士等3人对处理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案例十】奶粉无标识 退款又赔偿
2022年1月,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龙川县消保委”)接到消费者王某投诉,称其到龙川县某母婴用品店购买奶粉,消费235元,因当时没有细看,回家后发现是无中文标志、标识,无中文说明书的进口预包装食品,随后其返回向商家索求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时,商家无法提供,故投诉维权,要求该商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赔偿自己1000元的损失,并要求对该商家进行整改。
接到投诉后,龙川县消保委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展开调查,经调查了解,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其购买的奶粉确实是无中文标志、标识,经营者也承认了这一事实,最终同意退赔235元的购物款并赔付消费者800元。商家承诺并立即对其店存在的无中文标志、标识商品进行专项自查。
【记者】黄敏立
【作者】 黄敏立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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